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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室(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大队实际,现将2014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年1月1日(星期三,农历腊月初一)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公休分别调至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2014年1月2日照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科室(部门)要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队干部职工祥和平安过节。
大队党政办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