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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室(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2011年五一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放假3天。5月3日正常上班;
二 、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防范等工作,在放假前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关好门、窗、水电,确保无安全隐患;
三、请各部门安排好各自工作,若有突发情况,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祝大家劳动节假期愉快!
党政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