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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月”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2 15:09:17    来源:     作者:                             [打印] [关闭]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一四大队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部门):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0个“安全生产月”,为实现“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现结合我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我队“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结合单位2011年“安全生产年”重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好这次活动,为大队安全工作稳步发展和完成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从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活动主题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四、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肖民禄同志担任组长,副大队长刘才华同志任副组长,安委会其他委员为成员。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和宣传报导工作,劳人科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工会和监审科负责监督,事业部负责院区监管。

五、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在院区宣传栏出版 “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并向经营单位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各单位要利用好自己的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

2、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领导小组安排一次大队驾驶员安全培训。各经营单位重点安排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

3、组织安全检查

领导小组对各经营单位生产现场集中进行抽查。重点是作业现场最基本的安全设施用具,如警示标志、安全帽、劳保鞋、手套、护具等。各经营单位6月份自己组织安全检查不得少于1次,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每天检查,做好记录,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管理缺陷,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定整改期限,整改措施,落实具体整改负责人,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活动要求

1、思想上提高重视程度,行动上人人参与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人员的作用,特别是生产班组长及一线员工,要积极投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时时处处讲安全,发现隐患不放过,没有问题找问题”。

2、以提高安全意识为核心,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等各种活动,形成“安全在我身边”的氛围,使员工安全认知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并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持久实施不断进步,真正实现“安全第一”思想。

3、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重点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重心下移,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大队安委会各成员和经营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大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各单位将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大队安委会办公室(安保科)。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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