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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2 15:09:25    来源:     作者:                             [打印] [关闭]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一四大队关于印发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各单位、科室:

现将《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一四大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规划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一四大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适应地勘单位企业化的要求,提高职工队伍的法律素养,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勘查开发总公司《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陕核地勘办发【2011】34号)的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对象和要求

普法对象重点是大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范围要覆盖到在职职工。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每年的学习时间不少于45小时,每年年终要撰写心得体会并进行评比交流;

经营管理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整个教育活动期间至少参加两次以上集中培训,两次以上普法宣传活动;

二、内容和方法

普法内容主要是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学习方法要不断创新,转变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从“灌输式”向 “服务式”转变,利用更加丰富、生动、有效地方式进行普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整个活动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1年底以前,采取标语、专栏、集会等多种形式,使普法对象和群众知道“六五”普法活动,建立普法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二)贯彻实施阶段

工作机构按照“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2013年要开展中期检查;建立健全并且能够始终贯彻普法工作“八项制度”,即:组织领导保障制度、领导率先学法制度、重点法律培训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学法时间保证制度、督促检查激励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普法经费保障制度;整个活动期间开展“八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普法对象全覆盖的群众集会进行宣传动员,培训一批普法骨干推动活动开展,轮训一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取得实效,交流一次心得体会以利活动深入,举办一次律师讲座以提高水平,开展一次现场普法知识竞赛以寓教于乐,参加一次法庭审判旁听以身临教,进行一次总结评比以巩固成果;通过“八个一”活动真正使普法教育生动活泼、收到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开展整个“六五”普法的总结评比工作,并按照总公司的安排接受总公司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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